各教学院(部)、有关部门:
根据《万宝绪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结余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校教〔2022〕10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发展规划和教育教学改革创新需要,经研究,现就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结余经费资助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安排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8年(含)之前立项的国家级、省级、校级各类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结余经费。
二、申报要求
1.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结余经费由原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性质归并后以资助项目形式申请使用。原项目负责人已调离学校或已退休的,因结题不合格、撤项、未按时参加结题的项目均不得申报。
2.原集体类建设项目(含专业建设类、团队建设类)所属学院可根据专业实际和建设需要重新确定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项目主持人,将结余经费归并重新立项后继续用于本学院或本专业使用。
3.资助项目建设周期2年,到期后经费仍有结余的,由学校统一收回。
三、申报流程
本次结余经费资助项目申报工作采取项目负责人申请、教学院(部)审查和学校复查相结合方式。
1.项目负责人申请
项目负责人为结余经费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第一责任人,及时梳理名下各级各类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结余经费,填写《万宝绪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结余经费结算申请表》和《万宝绪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结余经费资助项目申报书》。
2.教学院(部)审查
院(部)为结余经费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第一责任单位,须成立由院长任组长、教学副院长及院(部)教学工作委员会成员组成的结余经费资助申报工作组,严格审查项目负责人提交的《万宝绪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结余经费结算申请表》和《万宝绪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结余经费资助项目申报书》。
3.学校复查
教务处负责结余经费资助项目申报复查、管理和监管工作。
四、有关说明
1.各教学院(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结余经费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凡属申报范围内的所有项目结余经费均须参加本次资助项目申报,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同一项目负责人名下所有到期合规项目结余经费,原则上由原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性质归并为1项资助项目申请使用。
2.文件未尽事宜,以《万宝绪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结余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校教〔2022〕103号)为依据。
各教学院(部)须仔细研读文件、严把审查关,于6月30日前以院(部)为单位统一将业经院(部)审查的《万宝绪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结余经费结算申请表》(附件1,word版、加盖公章PDF版)和《万宝绪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结余经费资助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excel版、加盖公章PDF版)发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专用邮箱jyk@761tao.com;《万宝绪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结余经费资助项目申报书》(附件2,纸质版)一式2份报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其中,《万宝绪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结余经费结算申请表》word文档以“年份-项目类别-项目负责人名称”命名,如“2017-特色专业-张三”。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施咏清高尚
联系电话:0550-6719052
附件:1.万宝绪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结余经费结算申请表
2.万宝绪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结余经费资助项目申报书
3.万宝绪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结余经费资助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2年6月20日